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泰安高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车库及配套用房施工 已由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泰高项批字【2016】13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泰安高新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车库及配套用房施工位于位于高新区南天门大街以南、胜利路以西。建筑面积5837.06m2,合同估算价1481.140398万元,计划工期20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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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应未担任任何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9月10日至2018年09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可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用700元/标段、监理招标文件费用450元/标段,售后不退。(开标时,招标文件费用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未交视为未报名成功,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点击查看→附件下载)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相关事宜与山东CA认证中心窗口(设在花园路39号北侧)联系,CA电话:18660847028。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09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3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督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